時間:2024-08-08 17:08:16 | 來源:
為有效降低高排放車輛污染,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我市決定調整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行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范圍和措施
(一)自2024年9月1日起,本市按以下范圍和時段實行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
1.禪桂新區域A區(見附圖1-A區)。以佛山水道、聯河路、桂瀾路、魁奇路、佛山大道、謝疊大橋為邊界的閉合區域,以潭洲水道、百順道、富華路、吉慶道為邊界的閉合區域,6時—22時禁止一切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全天24小時禁止國三排放標準的中、重型柴油貨車通行。
海八路(謝邊立交至S47廣佛江珠高速路段)、聯河路(海八路至佛山水道段)、桂瀾路(海八路至魁奇路段)、魁奇路(桂瀾路至佛山大道路段)、佛山大道(謝邊立交路段至瀾石大橋),全天24小時禁止國三排放標準的中、重型柴油貨車通行。
2.順德區域A區(見附圖2-A區)。以南國西路、南國中路、南國東路東延線、李家沙水道、容桂水道、順德大道(原105國道)、紅旗路、倫桂路為邊界的閉合區域,以及順德大道(原105國道)南國西路至容桂橋東段、碧桂路南國東路至容桂外環路東匝道路口段,全天24小時禁止國三排放標準的中、重型柴油貨車通行。
3.高明區域(見附圖3)。以三寶路、秀麗河、躍華路、荷香路、滄江路、沿江路,文華路、荷香路、常安路、泰和路、文華路、中山路、高明大道、祥福路為邊界的閉合區域,以及除祥福路、高明大道以外的所有邊界路段,沿江路荷香路口以北至甲沙線路段,全天24小時禁止國三排放標準的中、重型柴油貨車通行。
4.三水區域(見附圖4)。以北江大堤、北江大道、廣海大道西、口岸大道、二廣高速公路、丁字基(三水區與南海區接壤處)為邊界的閉合區域,全天24小時禁止國三排放標準的中、重型柴油貨車通行。
5.其他區域(見附圖1-B區、附圖2-B區)。禪桂新、順德大良、容桂上述區域以外的其他限貨區域,已實施貨車限制通行管理的范圍和時段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受理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通行證辦理業務。
(二)自2026年1月1日起,本市行政區域內全天24小時禁止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通行。
二、其他規定
(一)本通告所稱貨車包括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掛車,執行緊急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除外。其中:中型貨車指車長大于或等于6000毫米的載貨汽車,或者總質量大于或等于45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載貨汽車;重型貨車指總質量大于或等于12,000千克的載貨汽車。
(二)上述區域中未單列具體道路的,均不含邊界道路。
(三)自本通告實施之日起,相關車輛違反本通告進入限制通行區域或路段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按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予以處罰。
(四)公眾可登錄機動車環保網公眾查詢平臺查詢機動車排放標準(https://www.vecc.org.cn)。
三、附則
本通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佛山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重點區域貨車限制通行時間及實施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佛府〔2020〕4號)同時廢止。本通告由市生態環境局會市公安局解釋。
特此通告。
附件: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行范圍示意圖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
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行范圍示意圖
附圖1
附圖2
附圖3
附圖4